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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员工受伤是否算工伤?

添加时间:2026年4月1日 来源: 杭州劳动赔偿纠纷律师   http://www.hzzjcldls.cn/

试用期内员工受伤是否算工伤?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对于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的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如果符合特定条件,则应当认定为工伤,并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试用期内的员工同样受到这些规定的保护。关键在于判断该员工所受伤害是否发生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以及是否因工作原因导致即使是在试用期内,只要员工是因为完成工作任务而受伤,或者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情形下受伤,也应当被视为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 患职业病的;

-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后能否调岗换工作?

在工伤后,是否可以调岗换工作主要取决于伤者的工作能力和健康状况以及用人单位的具体情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劳动者因工受伤,并且经过治疗或康复后无法继续从事原工作岗位时,用人单位有义务为该员工调整到适合其身体条件的新岗位上。同时,如果劳动者能够胜任其他工作,而本人也同意的情况下,单位应当予以考虑安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在试用期内工作的员工如果因为上述原因之一而受伤,那么其受伤情况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来处理,即被认定为工伤并享有相应权益。这体现了我国劳动法对所有阶段职工权益平等保护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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